国防交通条例第十四条 边防检查站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出境、入境的人员进行人身检查。
第十四条 地区保障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组织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拟订,征求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省军区、军分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职工工资、公务事业费和福利费等,从国防费中开支。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做好民兵武器装备的安全和防止事故工作。(四)国际快递,私人信函除外。
(二)在草原上作业和行驶的机动车辆未安装防火装置或者存在火灾隐患的。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章 保管与使用(二)按照有关规定报销所消耗的储量。